老公疑偷腥弟媳 人妻抓姦發現衛生紙
2015-12-17  17:31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35歲的張男與老婆蔡女感情不睦分居,蔡女懷疑老公與弟妹周女有染,5月找徵信社跟監,果真在周女住處發現老公在場及一團有精液的衛生紙,怒告老公與弟媳通姦,但因事後蔡女與張男簽署離婚協議書,表明放棄對周女及老公的民事、刑事追訴權,新北地檢署今將2人處分不起訴。

35歲的張男與老婆蔡女感情不睦分居,蔡女懷疑老公與弟妹周女有染,5月找徵信社跟監,果真在周女住處發現老公在場及一團有精液的衛生紙。

事發後4日,蔡女與弟媳簽立協議書,約定「若顧及家庭和諧與小孩教育,願放棄與姐夫之不法關係且保證不再與姐夫見面、通話、約會甚至結婚」,她願原諒,不會對周女提告,但因周女之後仍持續和張男聯繫,蔡女不滿提告。
據悉,蔡女胞弟與周女結婚雖有舉辦儀式,但並未辦理結婚登記,兩人育有一女,住在蔡母提供給小倆口的新北市新莊區房子,蔡弟從事回收業,因工作關係未每天回家。
庭訊時,張男否認犯行,表示從小看著周女的小孩長大,與小孩感情很好,當天因在周女家,陪小孩玩得太累,就沒有回家睡覺;周女則說,當天有告訴張男跟小孩要先睡了,以為對方回家了,不知道對方竟在住處過夜。
檢方調查,蔡女6月與老公簽立離婚協議書,附件表明「放棄對周女及張男的民事、刑事追訴權」,蔡女反駁,放棄提告,是以5月與周女約定「兩人不再繼續來往」為前提,才不提告。
但蔡女友人說,離婚協議書是蔡女自行電腦打字製作,當時蔡女並未把曾與周女協議的契約書拿出來討論,檢方認為,蔡女並未在離婚協議書附加「兩人繼續交往就要提告」條件,因此依離婚協議書,認定蔡女喪失告訴權,今將張男、周女不起訴。

 

文章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54315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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